一、未保中心简介
洛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成立于1997年9月,中心地处邙岭大道与定鼎路交叉口西。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需要,中心采用"亦家亦学校"的工作理念。设有寝室、卫生间、浴室、洗衣房、医疗室、教室、技能培训室、阅览室、电脑室、音乐室、美工室、心理辅导室、多功能厅等功能房间。使未成年人在中心接受救助期间,不仅能得到吃、住、行、医的基本服务,还能接受以自我保护、法律常识、心理干预、行为矫治等为主题的非正规教育,使未成年人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为他们最终重返家庭和回归社会打下基础。
二、未保中心工作
中心救助的对象为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对他们施以关爱型、人性化救助。洛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切入点,致力于推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建立规范化流程——开展流出地预防、社区预防、非正规教育、心理干预、技能培训、家庭寄养等多种特色服务,形成集预防、救助、教育、评估、安置为一体的规范化服务流程。
提供人性化服务——根据受助未成年人差异性、多样性等特点,研究开展针对受助儿童多层次、多元化的非正规教育。
加强专业化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题研究,不断提升救助服务质量。
推动社会化进程——与各高校建立志愿者合作机制,建立专家督导资源库,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发挥政策推导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儿童救助网络,推动形成了多个政府部门的联动机制,推动本地多个层次的儿童保护政策出台。
三、未保中心工作特点
1、从过去单一性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发展到综合性的未成年人工作模式;
2、从过去只注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发展到注重未成年人的预防、早期干预及健康成长工作模式;
3、从过去只注重中心的接收、教育管理、接送安置工作,发展到社区街头的早期预防干预,中心分中心的救助教育保护,流出地的预防、安置、回访等全方位的未成年人工作新模式;
4、从过去只注重政府的渠道救助方式发展到全社会参与的救助方式;
5、从过去只注重实际工作发展到注重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模式。
结语:“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您在遇见流浪街头,生活无着,存在临时生存危机,或者有轻微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时,可拨打110或120对其进行救助。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及各社区,均有预防未成年人流浪、为未成年人提供临时救助和护送的职责。
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发展,中心还将继续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内涵和外延,继续争取多方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使每一名未成年人都能得到救助和保护。